2024-08-01
新田的朋友們好:
基於法律相關規定及醫療院所「知情同意」之程序,及民法第十三條規定:「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,有限制行為能力。」依據法律規定,兒童不具有醫療上的「決定能力」,做任何醫療決定,均需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
若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初次至本所就醫,需由家長陪同,若無則需簽屬【家長(監護人)無法陪同(未滿18歲)兒童青少年就醫暨藥物治療委託書】。
*初診前可下載印出填寫或至本所索取同意書。
同意書下載(點我下載)
謝謝!
2025-04-18
2024-07-30
2025-04-09